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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暨识别要点: 1、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
网络诈骗数额认定的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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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暨识别要点: 1、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 3、声明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体不一致。 4、印章内容显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 6、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 7、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书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 8、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步诱导以获取银行账户号、密码等资金存储信息。
网络诈骗罪缓刑的条件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类型: 1、假咨询信息; 2、网上拍卖; 3、和上网服务有关的骗局; 4、信息/成人服务骗局; 5、购买电脑软件骗局; 6、在家上班计划; 7、贷款申请费; 8、信用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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