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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方能起诉解除合同。 2、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合同。 3、对解除合同的事宜有异议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违约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不免除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承担: 1、因不可抗力、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2、一方明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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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成本过高并且造成其严重损害时,允许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具体表现有几种情况: 1、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4、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而其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也是需要有依据的,依据之一就是法律对法定解除权的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依据之二是公平原则。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一般来说,违约方是没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只有守约方才有权利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高度一致且愿意受此意思表示约束的一种承诺,应当得到遵守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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