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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被非法占用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七...
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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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堵塞,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投诉。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条例》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应当及时受理和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核查: (一)占用举报投诉、堵塞、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收到举报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核实; (二)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自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 经核实,应当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应及时通知投诉人;不能通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这个可以找派出所或者消防大队。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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