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住小区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中依法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全体业主应当共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
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机械或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居住区、广场等区域,午间、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学校、幼儿园进行体育、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设备,应当合理控制音量,避免对相邻各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划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和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噪声防护距离。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能给周围单位和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举行听证会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8人已浏览
480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