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
是的,囚犯享有选举权和选举权,只要他们没有被法院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剥夺政治权利,无论谁享有选举权,监狱也有义务提供选举条件,帮助他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男方在监狱服刑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要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但是需要到对方服刑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离婚一方在监狱正在服刑,而另一方要离婚。即使服刑一方同意离婚,正常情况下也应当进行诉讼离婚,婚姻登记处一般不办理这样的离婚。诉讼离婚因一方在监狱服刑,所以需要到监狱去开庭,这就需要法院跟监狱方面进行一定的沟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以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这就说明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原告所在地法院的选择和实际操作还是有一些技巧的。比如说有的离婚一方当事人住在A区,但其结婚登记在B区,而其户籍在C区,尽管法律有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上应当仔细研究案件,根据各个法院的不同工作作风来进行法律范围内的选择还是可以做到的。这样,就会扬长避短,尽可能的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4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854人已浏览
1,0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