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成都市为例,未成年子女才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亲迁移户口。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成都市为例,未成年子女才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亲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子女投靠继母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外省市户籍小孩投靠继母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1、生父与继母结婚并共同生活满3年以上;2、小孩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生父监护抚养满3年以上(如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做公证需满3年),并与继母在京共同生活;3、继母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未成年子女并判对方抚养3年以上;4、生父或继母在京有合法住房。符合此条件的可到在京继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可以的。根据《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二、出生登记(一)登记对象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二)落户原则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3、婴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4、收养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三)申报材料公民在申报出生登记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1、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相关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系非婚生育确无法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的,提供一方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登记机关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如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予办理户口登记,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可凭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者接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结婚证孩子可以上户口吗?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4人已浏览
613人已浏览
2,233人已浏览
8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