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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对应的是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相对应的才是立案告知吗满意吗...
离婚能否在婚姻登记地立案取决于情况。 婚姻登记地不是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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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应当与诬告严格加以区别。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第一百五十九条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案件中可以直接讯问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被害人有物质损失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结案的,原告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罪犯非法占有,处理受害者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缴或命令赔偿,根据追缴赔偿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考虑量刑情节。如果经过追缴或退赔仍无法弥补损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根据该规定,刑事犯罪中的受害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追缴或赔偿无法弥补损失。只有在法院的刑事判决生效后,才能启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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