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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1、减征幅度: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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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限使用费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残疾人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证营业税。残疾人的保险赔款、抚恤金、救济金等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残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现了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的爱护,残疾人依然可以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这些优惠政策也在引导残疾人投入到工作中去。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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