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孩子抚养费这要分几种情况(1)、养子养女。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养父母的离婚而消灭。也就是说养子女在养父母离婚后,仍是养父母的子女,...
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 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家里有长辈以前办过此事,收养的手续很麻烦但记得最基本的就是收养夫妇如果是可以生育的话,貌似是不可以收养的。但是收养之后是可以再生的。。。。。。。虽然我到现在也觉得这很怪异很矛盾,但记得就是这样的另外,我家长辈一开始是被诊断不能生育,有医院的证明,所以收养手续虽然繁多但还是准许了。可谁知4年以后居然怀上了。。。。不过第二个上户口很麻烦,当时交罚款也不行,有个人告诉我们说:政府会说你办收养的时候是什么什么骗人的,之后又会从头开始审查一堆。。。。总之很烦人,最后是把一个孩子的户口上在了外地,隐蔽起来之后再上的另一个孩子。。。。不过咧可能地方不同政策是不是也有不同昂?偶是北京的,估计首都比较变态的会更严格些吧
不符合条件的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五险一金属于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保障性待遇,不算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