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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和赠与都是表示将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它们使用场合不同,赠与是法律语言,赠予是文学语言。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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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予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予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势)。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予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予合同的“标的”。赠予,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如果一方有房屋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意愿,赠与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赠予是赠送房屋给人,也指赠给的房屋等。当房屋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 ,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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