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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管理权不一定就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里所说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有行政管理权不一定就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里所说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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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管理权不一定就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里所说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已经清楚地表明,有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有些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法理上说,一些具有管理社会职能的行政机关应当具有行政处罚权,如公安、工商、卫生等行政机关;而有些行政机关主要是对内行使职权的,如政府办公厅,虽然其有行政管理权,但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土地使用权人不一定是房屋所有权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主,只有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了产权登记或变更,房屋物权才会发生变动。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款等相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4)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东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创办单位对债务人不收取的管理费和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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