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可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在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下,法院可以主动决定适用简易程序1...
简易程序原告不一定会赢。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简易程序对被告有利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按手印。由此可见,简易程序也必须保证被告15天的答辩期限,除非被告同意口头答辩。
民事案件的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于公告送达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