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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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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83天和16 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 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200%×加班天数。
第一: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数额,并且约定的数额与实际所发工资一致,则合同约定工资就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资数额,则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基数; 第三:某些公司基本工资及奖金分两次发放,则两者之和应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用法定工作时间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的基数。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法定节假日包括平时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基数,应依据以下原则: 第一、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已作出明确约定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计算加班工资。只要不存在劳动者被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即使劳动者每月实际工资收入高于合同约定,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最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上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个工资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第三、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商协议。 第四、如果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定工资数额以及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在计算劳动者本人实际收入时,只要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时间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均应当纳入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范畴。但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加班工资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劳动者在超过法定的劳动期间劳动的,可按加班计算,有权向用人单位讨要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有以上的4种方式,劳务双方之间的协商、集体工资协商、重新协商或者是按照基本工资等方式来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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