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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地方性差异,一般来说,是可以享受该拆迁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当地,就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
“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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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仅凭户口在村子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恐怕还不够。还要有在本村居住生活、以从事本村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按时缴纳村民应缴的各种税费提留等条件,才能认定为本村农民,享受村民待遇。 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你的应该已经超过承包期。没有继包的话,土地承包经营权已不再享有。
不可以享受该(宅基地)的待遇: 1、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迁移户口时,只能在不改变该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农村挂靠,并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不能参与该村的宅基地申请等事项;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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