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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门诊结算程序: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社保卡直接到居民医保结算专柜刷卡结算。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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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有门诊慢(大)病报销。 2、其标准是:门诊(慢)大病的补偿比为40%,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0元。 2、新农合门诊慢(大)病办理及报销的程序是: (1)办理所需材料:到所在乡农医所领取“新农合门诊慢(大)病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并持患者本人在县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的检验报告单或疾病诊断书、户口薄、身份证、农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和乡农医所签字并盖章,同时将以上材料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工作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的时效原则规定为每年的6月30日前。 (2)报销的程序是:每年的11-12月为集中报销时间,所需材料是每次就医的门诊发票、定点医院对应每次开具的专用处方(作为每次用药清单以备审核)、本人的新农合慢(大)病卡、农医证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审核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一)参合农民在本镇(街)卫生院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凭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门诊收据、专用处方当场报销; (二)在本镇(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经确认参合农民真实身份,凭《合作医疗证》,当场减免,每户最高减免该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总额,由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员定期到镇街合管办结算,减免达到每户家庭成员缴费总额后仍有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的发生,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本镇街合管办报销; (三)在其它镇街卫生院、其它镇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药费,凭上述证明材料,回本镇街合管办报销。 异地报销请咨询,滕州市卫生局、滕州市合管办和各镇街合管。
这取决于在哪家医院治疗,高级医院的清算比例越低,乡镇卫生院可能报告90%,省级重点医院可能只有20-30%,住院门槛费不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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