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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有: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相关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主观上是故...
有以下要件会确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证券市场; 2、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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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违反欺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行为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户是复杂的客户,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欺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提供是指发行虚假相关证券、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或扩散。既可以提供给个人,又可以提供给单位;既可以是当面口头提供,又可以不面对他人而采用书面,影视,计算机等方式提供;既可以单个地提供,又可以成群成批地提供。但无论其方式如何,其所提供的必须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且必为虚假的信息。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无关或提供的不是虚假信息,不构成本罪。关于虚假信息的来源,可以是自己制作的,也可以是别人制作的,但是来源不会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造假,这里是指根据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的特点包括风格、形式、形状等内容特点,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石印等各种方法,制作假交易记录作为真交易记录的行为。改造是指在实际交易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涂装、剪切、挖掘、拼凑等加工方法,改变原交易记录的内容的行为。销毁是指撕裂、燃烧、浸水、丢弃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等各种方法破坏证券。欺诈是指提供虚假信息或销毁交易记录,欺骗投资者、诱惑、误解投资者,欺骗投资者信赖证券交易、期货合同的行为。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也不会造成实际损害的结果,也不会造成实际损害的结果,但不会造成严重的结果,不会成本罪。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员工、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员工和公司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故意提供或知道是证券,即知道是虚假信息,期货交易记录仍然决定伪造,改造或销毁,有诱惑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同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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