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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50%以下罚款,处50%以下罚款,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0%以上罚款的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50%以下罚款的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50%以上的财产。生产行为主要包括(1)合成、精制、提取、贮藏、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2)在制作药品原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的过程中,进行原料、混合、制剂、贮藏、包装的行为(3)印刷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销售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知道是假药、劣药,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销售购买、保管的行为。
【生产、销售劣药罪】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本罪为结果犯罪,即无后果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我国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行为的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具体来说,若是单位或者是个人,在没有获得药品的审查、销售许可之前,不得实施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对于那些获得了许可的情形,必须要要个控制药品的生产工序,在将药品销售出去之前,检查一下药品的包装、生产日期等的信息,这样可以减少假药被售卖出去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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