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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 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 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
1、召开股东会,作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 2、起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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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改制方式; 整体改制是较为简单的改制方式,是指原企业以整体资产进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予剥离或少量剥离而改制设立新的法人实体。 (2)部分改制方式 部分改制是指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或企业集团)仍保留余下部分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和业务。 (3)共同改制方式 共同改制方式也称捆绑式改制方式,是指多个企业以其部分资产、业务、资金或债权,共同设立新的法人实体(股份有限公司)。 (4)整体变更方式 即先采取整体改制、部分改制、共同改制等方式对原企业进行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待改制基本完成后,再依法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销后,重新注册登记。
1、改制企业拟定改制目标、发展方向和业务规划; 2、各中介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 3、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划分业务和资产范围; 4、上报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拟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复; 5、明确改制基准日,完成资产评估立项工作,企业根据要求准备审计、评估工作所需财务资料。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 1、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2、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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