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原则上应由配偶担任监护人,案如果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若是父母、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原则上应由配偶担任监护人,案如果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若是父母、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