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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
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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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20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男性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20年同时达到65岁。在具体建议中,报告提出,首先,实现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2020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20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20年同时达到65岁。
关于女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女干部55周岁退休没有级别的限制,但是处级以上女干部应为60周岁退休(也可以选择55岁自愿退休)。 除了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女干部,近年来我们国家并没有出台关于调整、延迟退休年龄的文件、规定,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精神,企业女干部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女干部并不论其级别,只要是女干部身份就应当是在55周岁办理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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