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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均不发生合同解除。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
1、解除合同的案由应该为合同纠纷。在解除合同过程中,除了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般都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当事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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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讼费用支付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提前支付。被告提起反诉,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提前支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付。但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得由申请人提前支付,申请费执行后支付,破产申请费清算后支付。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实际发生后支付。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原告交,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合同并无无效事宜,解除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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