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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在交通事故中,只能依据轻微伤的损伤赔偿,有的病人确实有脑震荡的症状,但医疗和休息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年。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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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擦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凭票据支付。结案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要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要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连续赔偿二十年。但是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要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来计算,凭单据支付。
1.一般地,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非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比例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往往不一致,当事人双方若协商不成可交由法院判决。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致残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导致死亡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家属未成年或需要其扶养的,应同时赔偿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及扶养费的赔偿数额与受害人本人户籍、工作地点等情况密切相关,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较大,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具体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确定。 3.如到法院起诉一般将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处理过程中,肇事方常推脱事故责任以减轻赔偿额度,保险公司则援引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免除责任,具体赔偿额度需全面了解案情全貌方能确定。
因车祸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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