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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够在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下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因一方的个人原因需要执行财产的,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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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罚金应当以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为限,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刑法中虽然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刑法第59条第2款对没收财产这种刑罚的执行已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同样,对于与没收财产相类似的罚金,也只能以犯罪分子个人财产来支付。这正是刑法罪责自负原则的内涵。那种认为罚金的来源不仅是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同时也包括家庭共有财产的观点,无疑违背了刑法罪责自负原则,是“株连”、“连坐”等封建糟粕思潮在兴风作浪
以夫妻共同财产赔偿侵权案件的受害人更能彰显公平正义,但不应将侵权人的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侵权债务,能最大限度地救济受害人。在侵权案件中,及时救济受害人,应排在所有相关法律关系的第一位。夫妻关系是对内关系,夫或妻一方给他人造成损害是对外关系。即使对实现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也应该对外先承担责任,对内责任可以根据约定处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侵权案件的受害人来说,一般情况下,他不会知道侵权人对夫妻财产是否有约定,因此,因侵权形成的债务,不应该用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罚金执行可以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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