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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有效判决文件规定的义务之前,没有时间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失信被执行人,简单的说就是借钱不还,这个是要引起重视的,是会被列入黑名单的,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前取消信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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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2-5年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抗拒严重执行情节或者有多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一)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限制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没有钱偿还。如果有期限列入不值得信赖名单,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撤销;如果没有纳入期限,被执行人必须符合已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才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不值得信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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