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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时间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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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根据我国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有三种标准,即平时加班费,周末的加班费和节假日的加班费。其计算的标准分别是平时工资的 1.5倍,2倍,3倍。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加班,但是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其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的计算标准。 但是合同中或者工会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另有约定,且其约定的计算标准高于国家的法定标准的,应当予以认可和执行。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产假时间 北京产假规定 1、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政策: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产假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2.产假工资 有生育保险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以上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无生育保险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3.申请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2016年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 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4.申请材料 女职工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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