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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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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不一定。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公证的,对于其他的遗产只需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不公证。相关部门会对公证有不同要求,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 一、法律定义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的《民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二、适用条件公民去世以后,遗留有财产(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其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1、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公民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 2、我国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可以继承,比如房子、树木、鱼塘等都可以继承。 3、我国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村集体内部,也就是本村村民之间流转。 4、你爷爷写的分关契,如果你爷爷的土地证是土改时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一般来说以1962年为界,那么该土地证已经失效,因为当时土地证证明的是土地的所有权。 如果是1962年以后,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凭证,你爷爷将土地使用权分给同村你的父亲,是有效的,你父亲死后,该土地上有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你奶奶、母亲(你父亲过世时未离婚)和你及你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如果经你母亲、奶奶同意放弃继承的,你自己拥有完全的继承权,当然公证与否不影响继承效力。 5、如果你拥有继承权,你可以和母亲、奶奶商量好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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