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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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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1.我正常工资能拿到什么时候?——合同期满! 2.补偿金能拿多少?——一个半月! 3.单位年终奖能否有资格拿——有! 4.单位是否属于未履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这一劳动法规定,能否要求赔偿。——不存在。因为已经到期! 5.春节的过节费与消费卡我能否拿——规矩公司规定执行! 09年1月16号才通知我去结清手续(一开始说6号电话我)能否要求赔偿——合法!不能要求赔偿! 7.如要进行仲裁,我需要收集何等证据——根据申请请求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范围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3。终止劳动关系;4。劳动内容;5。经济纠纷;6。其他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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