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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政府采购合同能否行政复议,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 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你想要了解的那个政府采购行政复议时间的问题,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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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府采购如申请行政复议的回答是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邮编:455000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代理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第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做出的安财购[2011]13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请求: 1.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安财购[2011]13号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 2.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 ([2011]第286号(总第272号))推荐中标价格28.3元低于机动车号牌成品的生产成本。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根据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属于利益相关人,可以先提出质疑,不满意答复可以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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