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建立汽车产品CCC认证及售后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就汽车生产者备案、汽车电子健康档案有关信息与汽车产品CC...
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应指导有关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协会及保险企业,运用汽车生产者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科学测算、公布事故汽车维修工时信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鼓励汽车生产者及零部件供应商采用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积极向各类维修经营者提供维修技术培训,提高维修经营者有效获取、正确使用维修技术信息的能力。
汽车生产者应为信息用户提供可选择的,能够满足临时、短期或长期等不同信息使用需求的用户访问权限(即信息服务项目)。不同的用户访问权限除可有效连接网站、使用网站信息的时间长度权限不同外,所访问、浏览的信息内容应确保一致。基于各类用户访问权限,信息用户均应能够检索、查询、浏览网站上公开的所有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且每次登录可打印不超过限量的技术文件。汽车生产者应确保其售后服务授权者与其他汽车维修经营者所访问、浏览的网站信息内容一致。
维修诊断工具及设备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应积极运用维修技术信息,研发、生产各类汽车维修诊断工具、设备及合格配件,为维修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充分的市场选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5人已浏览
2,830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4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