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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
法律未有规定售价不高于进价的多少,法律仅规定不能倾销,即商品的销售价格不能低于成本价,只有一些商品超过市场价格的数倍或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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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风险提示: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下面为大家解答工程分包不能超过总包合同额多少:楼上正好说反了。总产值包括土建、装饰、暖通等的产值。譬如说第一个月完成的工作量是10,那么就说本月总产值是10.工程承包合同额是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造价。
工程结算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而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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