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旅行社与旅游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名称及地址;(二)旅游总价格;(三)游览日程与线路;(四)...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应当委派导游人员;组织团队出境旅游的,还应当委派领队。导游人员、领队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旅行社与旅游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名称及地址;(二)旅游总价格;(三)游览日程与线路;(四)游览景点名称;(五)交通工具种类与标准;(六)住宿等级标准与条件;(七)餐饮等级标准与要求;(八)导游服务内容;(九)购物地点、时间及次数;(十)供旅游者自愿选择的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十一)条件;(十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十三)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十四)签约地点及日期;(十五)双方签名盖章(旅行社须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订立出境旅游合同的,还应当包括有关出境的手续、费用的内容。
旅行社变更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旅行社改变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并自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审批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8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