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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停止形态的认定要结合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但不能简单等同。对于共同犯罪的既遂而言,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即只要部分共犯人的行为...
停止形式包括:犯罪准备、未遂犯罪、中止犯罪、完成犯罪。判断标准:目前,国内通知是犯罪要素,即是否完全具备所有犯罪要素。每种犯罪形式的标准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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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停止形态的认定要结合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但不能简单等同。对于共同犯罪的既遂而言,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即只要部分共犯人的行为导致法定结果而出现既遂状态,则对其他共犯人均以既遂论处;共同停止形态问题的核心主要在于犯罪中止的认定,简单地说,对于直接实行犯而言,因其行为能够直接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危险状态等的发生,对其可以比照单独犯罪的停止形态处理,即自动放弃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并能有效防止结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中止; 而对于直接实行犯之外的外围者,即组织者、帮助者和教唆者而言,因其组织行为或帮助行为或教唆行为已经对直接实行者产生了相应的作用力,此时其简单地自动放弃并不能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或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能作为中止的,而应根据实行者将该共犯行为实施到什么程度来认定。 这表明,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一人既遂,则整体或全部既遂; 如果共同犯罪没有完成即属于未完成形态,则可能有的共犯人是未遂犯或预备犯,有的共犯人是中止犯,当然也有可能均是未遂犯或预备犯或中止犯。 《刑法》第二十三条 《刑法》第二十五条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指直接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即犯罪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称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其中犯罪既遂称为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称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指直接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即犯罪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称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其中犯罪既遂称为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称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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