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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丢了没有关系,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补原件,都有存档的。具体怎么补办要咨询补办的相关人员。他么会告知你准备的资料。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拿着工伤认定书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认定书不见了怎么办?你不能申请工伤赔偿吗?如果因为过错,受伤职工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先不要着急。如果工伤认定原件丢失,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材料,或者员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劳动局领取一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至少20年。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也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处理。所以,了解清楚如何处理工伤认定书丢失的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快地获得工伤赔偿。
丢了工伤认定书的补办: 工伤职工可持身份证或者由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调取原件,并对原件进行复印,再由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上盖章即可。 法律上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二十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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