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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变现,可以简单理解为原股东上市后卖出股票。销售有两个层次,一是达到法定解除限售条件,二是交易。简而言之:一是什么时候允许你卖出去变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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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重新验资审计,出具新的验资报告即可。但是必须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征管流程的规定,变更股东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需提供)。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变更的还需提供原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有关注册资本、投资状况变更的,需提供其章程修正案;是改制企业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 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权是存在瑕疵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从此与公司债务隔断联系。因为,股东出资不足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债务,这个债务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破产、消亡,不能随意予以免除。因此,原股东在公司股权转让之前、之后的债务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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