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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
1、当事人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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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延伸】 问:离婚协议对房产归属无法达成共识的怎么处理? 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首先,你们应当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具体包括是否离婚、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债务的承担等内容; 其次,在达成离婚协议后,你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资料,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另外,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首先,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然后,你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资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相关证据等待开庭判决即可。 (3)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离婚事宜没有争议的话,无需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对离婚具体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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