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型水库、油田、矿山、化工厂以及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以及地震紧急处置系统,并与...
地震灾害预防,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及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地震灾区的盟市,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公众特别是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意见;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二)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经费投入;(三)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和观测;(四)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五)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训练;(六)地震应急避险、救援演练;(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八)抗震救灾物资和救援器材贮备;(九)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强化工作措施;(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