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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比照个税扣除标准,可以略高一些,造表发放;其他部分以补贴、补助、差旅等形式另造表发放。实在不好找名目的,账外解决。仅供参考,不提倡偷税...
加班费界定的依据是 公司同意,或有文件,或有安排。 加班有记录,或考勤记录,或工作成果(公司认可) 企业不要在这两方面作要求。 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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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比照个税扣除标准,可以略高一些,造表发放;其他部分以补贴、补助、差旅等形式另造表发放。实在不好找名目的,账外解决。仅供参考,不提倡偷税漏税,偷漏后果自负。
一、程序限制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对加班的界定是“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也即用人单位出面,与员工及工会协商,员工服从用人单位提出的加班安排。这是企业安排加班的一般程序,只有经过了这样的程序实现的超时工作,才可以视为加班。 因此,在日常的实践中,也不乏员工主动加班的情形。我们认为,如果员工只是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并未提前知会公司,这就不算是正常的加班工作。企业无需对其承担支付加班工资等责任,因此建立规范的加班审批制度非常重要。 二、工资计算 影响加班工资计算的因素:一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加班时间小时(日)数,三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本公式为:加班工资=小时(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小时(日)数×计算标准(150%、200%、300%)。 为了控制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便于加班费的计算。人事部门可将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提成等项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最好与基本工资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加班费了,加班费由此得以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项分为“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以各项工资的总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能以“标准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某一项或几项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额度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三、工时制度 企业的法定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为了控制加班的潜在法律风险,人事部门应与员工协商,尽量采用综合工时制。
1、加油站员工24小时的严重超时上班且没加班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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