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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不需要离婚。如果想分开,可以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然后分开就行了。如果无法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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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结婚证; 2、身份证; 3、离婚起诉状; 4、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5、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6、起诉离婚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办理,因为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就子女和财产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任何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就子女、财产、以及婚姻关系进行裁判。 在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上,目前处理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 自愿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提交下列6项证件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已婚或有配偶),属集体户口,提供本人页及加盖保管部门红印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与户口簿、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 3.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丢失应当出具原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作说明)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内容应将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登记时签字。 5男女各两张单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证件照片。 6缴纳证书工本费。
没有的话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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