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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先看你的责任是怎么样的,如果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以下,你是不构成犯罪的。 2、只是赔偿对方的合理损...
其次,一般情况下对方起诉会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才由您自行承担。第三,如果您的偿付能力有限,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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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医疗事故而告医院,涉及的情况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医疗事故一般按一下标准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以上即为“和平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先报警由交警做责任认定,你可先起诉要求赔偿,将肇事方及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如有疑问可与我联系。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通事故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注意,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全赔。 回答补充问题:事故结案时没有很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般对赔偿追诉期为两年。半年不算时间太长,好几年才结案的都有。关键是以伤员治疗和赔偿调解协商成功为条件的,有时也有双方均达不成协议,以协商不成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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