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律师:没收部分财产该如何处理

2021-11-20
罚款和没收财产的罚款一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同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罚款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罪分子的金钱为内容,这是罚款与其他刑罚方法的显著区别。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不同于罚款,适用于犯罪严重的犯罪分子。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仍有部分财产可执行。在与罚款刑并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并行原则进行处罚,既判处没收部分财产,又判处罚金。理论界和实践界对此没有争议。然而,在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款的情况下,争议很大。目前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应采用吸收原则合并处罚,即只决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执行罚款。因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款是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剥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了犯罪分子个人现实中的全部财产,所以判处罚金没有实际意义,没有必要执行罚金。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