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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费用借款算夫妻双方债务。 2、夫妻借款的目的是为了结婚,说明债务人所负债务用于了婚后生活,所以该债务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
如果夫妻借贷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用夫妻名义借贷,却用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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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双方离婚后,债权人只能找借款一方解决。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通过假离婚而逃避债务。即使双方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此项债务完全由其中一方承担,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然可以就此共同债务向原夫妻任何一方主张还款,而且任何一方都有还清全部借款的义务。当然,为了平衡离婚双方的利益,如果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了全部责任,可以根据离婚财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追偿,法院是应当支持的。
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 (1)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2)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
(一)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对其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应当慎重对待,结合其它信息综合分析 (二)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他们最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且他们一般与被执行人无利害关系,提供的信息比较真实,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依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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