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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它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
经济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是社会团体,是民间的独立裁决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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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是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不都是公务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通知第二条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第三条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机构。第七条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由政府予以调整。第八条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仲裁委员会委员由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三方组织各自选派,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仲裁委员会委员协商产生。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的我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的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的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在我们和公司发生纠纷之后可以进行申请的,如果我们对劳动仲裁的结果表示不服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负责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监督仲裁活动,聘任和辞退专职或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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