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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地工作、流动作业、学习、探亲连续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员应在原单位办理驻外手续,办理程序为:申请核发《专用病历》——当地选医院——入院...
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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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医保中心会为职工办理一张医保卡,职工在医院门诊治疗、购药,可凭借医保卡直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超出医保卡以外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公司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在其他地方住院时,需要先向参与地申请医疗保险,批准,否则参与地不能报销。经保险地批准,携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总结、疾病诊断、身份证、户籍簿、合作医疗簿(或证书、卡)、转院程序或证书(单位工作证书或急诊证书)。到指定医院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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