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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了,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就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有期徒刑因为缓刑所以没有执行,所以不算是累犯,累犯定义里强调了一定是“刑罚执行完毕...
1、判缓刑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2、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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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回答有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缓刑也不属于赦免,因此缓刑期满后再犯罪,不符合累犯的条件,不构成累犯。
不能。 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处缓刑的人,不能成立特别累犯。
不一定。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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