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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诉讼...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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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 (一)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不超过一万元的部分每件缴纳50元;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十万元至二百万元的部分按0.9%缴纳;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二千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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