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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下,以股权出质担保的债务数额,即为贷款数额。...
【法律意见】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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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主债权的数额,一般就是贷款金额。但担保范围除了主债权(本金)外,一般还包括利息、违约责任等,担保具体数额由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主债权金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物权的设立,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这个就是在权利质押中的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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