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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个人之间要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体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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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自然人)借款约定利息的,在向股东支付利息时,应向当地的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城建税等。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利率与自然人借贷规定一样,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超过法定范围的,出借人主张要求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二【关键词】公司财务推荐阅读:、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阅读全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知识大全公司变更的内容(详解)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阅读全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规定: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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