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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根据你所说,我认为除了协商,基本无法可想。首先,孩子是谁的,需要做亲子鉴定,但既然已经打掉了,估计条件已经不具备;其次,没有联系方式,那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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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不能协商解决,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的,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就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首先要看小孩年龄,如果大于十周岁的,他自己的意愿很重要。如年龄过小,变更抚养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从你提供的信息看,女方是有抚养小孩的能力的,除非男方确有足够证据证明女方精神问题影响小孩健康成长或是女方有其他缘由足以令法官认定女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小孩,否则出于小孩心理因素考量,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抚养权的,尤其是抚养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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