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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改户名的安置房可以购买。安置房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被拆迁户安置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取得房产证后转...
当然有,你爷爷已经去世的话,房屋就属于遗产,只要是子女,父母,夫妻都有权利继承遗产。但是个人购买安置房具有较大风险,建议走合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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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可以。(该类安置房建设用地属无偿划拨。划拨转出让应当经过原批准机关许可,并补交出让金(集体土地还应当先经过征地程序转为国有,并取得规划许可、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通俗地讲,“将拆迁协议改成购买人的名字,建房许可证也改成购买人的名字,购买人就变成原拆迁户?”凭你自己的理解,既然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要改呢?就此而言,显然是不合常理的,更别说法律了。
1、有没有补偿安置方案,看看上面怎么规定的; 2、按照征收拆迁政策,必须满足两个保障,保障生活水平不下降,保障居民生活有保证。显然这个补偿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3、补偿安置方案必须有公告,看是否合法。一般除了按户口之外,还需要参照房屋面积来算。并且,应该是一口人算一个名额,他们实行的这种算法肯定是不行的; 4、不轻易签订协议,一旦签订协议,即视为认可,不能再反悔; 5、征收拆迁,有两种安置方式,货币或产权置换。但是必须由被征收人自己选择,不能由政府来确定选择哪一种。否则就是违法
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2、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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