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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开庭结束时,一审判决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我们想从庭审笔录中寻找上诉的突破,或者当我们想把一个案件的庭审笔录作为其他案件的证据时,我们需要从原审法院获取原庭审笔录。这时,我们将面临一个问题。审判笔录可以复印吗?针对这个问题,民事案件在过去各地法院都有不同的做法。有的法院允许复印,有的法院只允许查阅,不允许复印,或者两者都不允许。然而,由于担心案件泄露,大多数法院不允许复印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甚至给一些人的违法行为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削弱判决结果的合法性。为了真正贯彻庭审公开,规范法官依法办案,公正裁判,自2018年9月1日起,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庭审、质证等诉讼活动的记录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公开。
实话实说。解释不清楚的,委托律师辩护。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点击左侧本律师照片,可以查询到网址)详查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服务介绍、办案杂记、罪名研究、辩护总论等相关内容。 4、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脑科、胸科等专科一样、也是分民事、刑辩等专业的;同时,刑事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所以,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拘传是有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条法律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对原告、不必到庭的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都不能适用拘传。对原告,不必到庭的被告,第三人等的不到庭,不采取拘传措施,并不是没有办法,而是认为不必要。对原告一般采取按撤诉处理的办法,有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不必到庭的被告可采用缺席判决的办法。对第三人,一般采取缺席判决,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按原告对待,即按撤诉处理。所以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而不必一定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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